
来源:乐至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:2017-11-16 11:16:19
乐至县从思想教育、制度管理、监督查处等三个方面着手,让公务活动“禁酒令”禁住心、禁住行、禁住嘴。
一是思想教育先行,确保禁酒令强效醒酒。通过警示性教育、节日前后教育、会前会后教育等多种形式,手机短信、微信、禁酒警示牌等多样方式,让全体干部职工准确掌握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定要求,深刻认识工作日、公务活动禁酒的必要性,增强执行“禁酒令”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。

督查组到饭店督查禁酒令执行情况
二是制度管理加压,确保禁酒令严格执行。加强与接待酒店、酒水供应商的联系,探索公务接待实名制,规范公务接待审批,强化财政预算审计、财务审计的硬约束。对违反市委市政府公务活动“禁酒令”规定的,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;对执行公务活动“禁酒令”规定要求不力的,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。
三是监督查处从严,确保禁酒令久久为功。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委、县政府督查室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“禁酒令”专项督查,坚持日常督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,加大问题发现力度。坚持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查处违反“禁酒令”相关规定的问题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对禁酒规定学习传达不到位的黄牌警告;对顶风违反禁酒规定的红牌罚下,坚决查处,绝不姑息。

督查组开展“禁酒令”专项督查
2017年9月,对3个乡镇、6个部门的“禁酒令”执行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,查阅资料70余份,现场随机询问干部职工130余人,走访5家酒类专卖店,有力保障“禁酒令”不折不扣落地落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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